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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马帮越野赛车俱乐部章程

 

第一章

第一条 本俱乐部的名称是湖南省马帮越野赛车俱乐部。
第二条 本俱乐部的性质是由湖南马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、冯宇(43012119770504795X)、周红兵(430502197502050019)三方共同发起,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;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南省体育总会。
第四条 本俱乐部的住所地是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东风路工商巷87号。
第五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不符的,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为准。

第二章    举办者、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

第七条 本俱乐部的举办者是湖南马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、冯宇、周红兵。
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了解本俱乐部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;
(二)推荐理(董)事(以下简称理事)和监事;
(三)有权查阅理 (董)事会(局)(以下简称理事会)会议记录和本俱乐部财务会计报告;
第八条 本俱乐部开办资金:叁拾万元,由湖南马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;冯宇、周红兵两方各增资拾万元;俱乐部开办资金共计:伍拾万元整,叁方权利均等。
第九条  本俱乐部的业务范围:组织承办越野汽车比赛培训。开展越野、户外活动,开展自驾游活动,开展相关学习交流活动。开展救灾赈灾,事故救助及公共卫生事件的的救助活动。开展扶贫济困志愿者服务,公益救援活动。
第三章    组织管理制度
第十条 本俱乐部设理事会,其成员为7人。理事会是本俱乐部的决策机构。
理事由举办者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,其中每位举办者推选2人,另1人由两位或以上举办者共同推选产生,无法形成有效推选的,由有关单位推选。
理事每届任期2年,任期届满,连选可以连任。
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:
(一)修改章程;
(二)业务活动计划;
(三)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方案;
(四)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;
(五)本俱乐部的分立、合并或终止;
(六)聘任或者解聘本俱乐部主任和其提名的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;
(七)制定俱乐部会员制度,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(八)内部机构的设置;
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十)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;

(十一)罢免任期内不称职理事,必须经全体理事或参与投票理事的过半数通过;

(十二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;

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:
(一)理事长认为必要时;
(二)1/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。
第十三条   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1-2名。理事长、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。
第十四条  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,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,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。
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,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。理事因故不能出席,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,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。
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/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。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。理事会作出决议,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。
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,须经全体理事的2/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:
(一)  章程的修改;
(二)  本俱乐部的分立、合并或终止;
第十七条  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。形成决议的,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,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、签名。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、法规或章程规定,致使本俱乐部遭受损失的,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。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,该理事可免除责任。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。
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;
(二)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;
(三)法律、法规和本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第十九条 本俱乐部理事长对理事会负责,并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主持俱乐部的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;
(二)组织实施俱乐部年度业务活动计划;
(三)拟订俱乐部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;
(四)拟订俱乐部内部管理制度;
(五)提请聘任或解聘本俱乐部副职和财务负责人;
(六)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;
本俱乐部理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。
第二十条 本俱乐部设立监事会,其成员为3人。
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,任期届满,连选可以连任。
第二十一条      监事在举办者、本俱乐部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。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俱乐部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。本俱乐部财务负责人,不得兼任监事。
第二十二条      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检查本俱乐部财务;
(二)对本俱乐部理事会成员违反法律、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;
(三)当本俱乐部理事会成员的行为损害本俱乐部的利益时,要求其予以纠正。
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。

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。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,方为有效。

 

第四章    党建

第二十四条 本俱乐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。。

 

第五章   法定代表人

第二十五条 理事长兼任本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,或经理事长推荐、全体理事的2/3以上通过,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、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,可以由副理事长或理事会之外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。
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本俱乐部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俱乐部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本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:
(一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
(二)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;
(三)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;
(四)因犯罪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3年,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;
(五)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,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;
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。

第六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
第二十七条 本俱乐部经费来源:
(一)开办资金;
(二)政府资助;
(三)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;
(四)利息;
(五)俱乐部会员的会费或捐赠;
(六)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八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盈余不得分红。
第二十九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,依法进行会计核算,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接受税务、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。
第三十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。会计不得兼出纳。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。
第三十一条 本俱乐部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。
第三十二条 本俱乐部按照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。

第七章   章程的修改

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,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,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。

第八章    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

第三十四条 本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终止:
(一)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;
(二)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;
(三)发生分立、合并的;
(四)自行解散的;
第三十五条 本俱乐部终止,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。
第三十六条 本俱乐部办理注销登记前,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剩余财产,完成清算工作。
剩余财产,应当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处理。清算期间,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本俱乐部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,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。
第三十七条 本俱乐部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,即为终止。

 

第九章    附则

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马帮越野赛车俱乐部2020年5月26日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俱乐部理事会。
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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